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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87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来源: 日期:2016-07-13 09:07:00
 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287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泰安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市水利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四项措施,非常符合我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实际。现将我市在城市节约用水和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做的相关工作及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设节水型社会和解决水资源紧缺最有效的途径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的科学开发、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近年来市水利渔业局积极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出台《泰安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实施办法》、《泰安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20多部配套法规,涉及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保护、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等方面;编制《泰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泰安市水功能区划》等技术报告,划定地下水水位、工程可供水量、水功能区纳污警戒线,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约用水等方面严格管理,从严控制,基本建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度框架体系。

二、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利用经济杠杆促进节约用水

近年来,市水利渔业局在不断加大行政、宣传手段促进节约用水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市场、经济手段的独特有效作用,通过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有效促进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一是提高全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水价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杠杆,在水资源节约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积极与物价、财政等部门多次联系,协调省有关部门将我市水资源费征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地表水征收标准由0.3/m3提高到0.4/m3;地下水用于公共供水的由0.65/m3提高到1.5/m3,地下水用于自备供水的,按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外不同,分别提高到1.7/m31.6/m3,泰城范围内自备井由1.5/m3提高到2/m3;特种行业(洗车、洗浴、滑雪场、水上娱乐等)取用地表水的标准为0.8/m3,取用地下水的标准为3.2/m3;在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按前述标准的两倍征收。新标准于2015101日起执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各用水单位的生产运营成本,促使各用水单位不得不在节水上狠下功夫,客观上促进了节约用水工作的开展。二是完成阶梯水价制定工作。联合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了泰城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行三级阶梯水价,以每户4口人、每年144m3用水为基数,基本水价为1.8/m3;二级水量为144-240 m3,对应阶梯水价为2.7/m3;三级水量为240m3以上,对应阶梯水价为5.4/m3三是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在具体征收工作中,采取多种措施,综合运用宣传教育、司法强制等多种手段依法催收,收费人员克服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人难找、钱难要等难题,不厌其烦地讲法规、说道理、晓利害,依法开展征收工作,对拒不缴纳的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了水资源费计量征收到位、应征必征到位、征收标准及票款分离系统执行到位。每年全市征收水资源费数额在6000万元左右。水资源费征收力度的加大,有效地促进了节约用水工作的开展,达到了以收费促节水的目的。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节约用水工作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社会变革,既是生产关系的改革,也是居民生活习惯、消费理念、思想观念的革命,因此节约用水工作必须以广泛的舆论宣传作为保障。为此我们首先积极向各级领导宣传节水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其次,我们以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活动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水法规和节水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倡导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注重向所有水资源消费企业、法人、自然人、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节约用水的必要性及其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树立节约用水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从每个企业和单位做起的节水意识。

四、严格地下水管理保护

近年来,市水利渔业局不断强化地下水管理与保护,特别是对城区自备井,每年都联合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排水管理处、自来水公司进行摸底排查、综合整治。一是自来水管网内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井,对水质无特殊要求一律接通自来水;对持有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用水单位,只要位于自来水管网内且水压满足生产生活要求,也一律要求接通自来水,自2009年以来,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电力学校、泰安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等用水大户都接通了自来水,现在泰城范围内持有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用水量每天不足1m3。二是继续封停非法自备井。每年都与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排水管理处、自来水公司联合开展综合整治活动,2014年开展了深化城区水资源管理和落实城市排水许可制度联合整治行动,对城区110家单位的取、排水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对28家单位的远程监控设施进行巡查,签订保护协议;2015年联合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管理局、自来水公司及泰山区、岱岳区水务局开展了封停城区自备井整治行动,全年共封停自备井43眼。三是持续推进水资源在线监控建设。近年来,先后完成两期地下水量、两期地下水位远程监控系统,共建设157处地下水位、106个单位水量监测点,基本实现了水资源远程监控系统水量、水位双控制,为取水总量控制和地下水管理保护提供了及时可靠的依据,水资源远程监控系统在市财政局、排水处也设有监控平台,实时在线观测自备井水量

五、强化水资源保护

一是实施黄前水库生态保护工程。续三年投资800余万元实施三期黄前水库生态保护工程,修建生态坝6座,购置垃圾清理船只一艘,清理河道垃圾1.4万方,改建和新建护栏网8500米,设立35处环保标志牌。二是做好水质监测。加大各水源地、河流断面的监测和管理力度,特别是加强了泰城及各县市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保护,坚持一月一监测,确保城乡居民吃上安全水、卫生水。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对入河排污口每年巡查两次,并分别在5月份、10月份进行水质监测,对于超标排放的通知相关县市区与责任部门,确保工作有责任主体、问题能得到解决。

六、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

我市已经实现了“双电源”、“双气源”双重保障供应目标,但一直没有较大规模的后备水源,“双水源”问题一直没有解决,黄前水库一旦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将对泰城居民饮水安全造成极大影响。为此,市水利渔业局高度重视、未雨绸缪,积极争取市政府及省水利厅、环保厅等单位支持,开展角峪-彩山水库水资源论证工作,将角峪-彩山水库列入泰城后备水源,泰城实现了“双水源”目标,供水保障能力大大增强。2014年以来,我市遭受连年干旱,面对降雨偏少、蓄水不足实际,对泰城黄前、旧县、东武等水源地实施联合调度,应急启用了安家林-刘家庄、大河水库等应急水源地,建议实施了黄前-小安门-彩山水库联网供水工程,积极配合市住建部门开展了引黄入泰前期工作,切实提高泰城供水保证率,在其他地市实施限时供水的情况下保证泰城全时供水,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和赞许。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总结全市近年来的节水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全民的节水意识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节水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的节水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增加投入,把全市的节约用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目前全社会还没有从人水和谐的角度看待节水,不是把节水作为一种文明的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方式,而是把节水作为短期行为,是缺水逼出节水,是水价提高迫使节水,把节水作为权宜之计,对节水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节水理念、节水效益和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意义,在全社会树立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全民节水意识,使节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二是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取水。现在成井技术成熟、速度快,一旦成井隐蔽性强,很难被发现,导致封停非法自备井具有反复性,下一步市水利渔业局将每年联合住建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持之以恒地打击非法取水,封停非法自备井。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举报非法取水现象,可以通过市长热线、网络以及水政执法大队等渠道对非法取水现象予以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推动节水工作开展。节约用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节约用水工作资金投入,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创建,鼓励、扶持用水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与节水技术改造,巩固我市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20165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