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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来源: 日期:2018-01-16 10:01:00

市工商联:

    你在泰安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汶河违法捕鱼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汶河水域涉及面广,河道内违法捕鱼电鱼现象时有发生,一直以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好大汶河良好水域环境。为切实规范大汶河水域水事、渔事管理秩序,严厉打击违法捕鱼、电鱼及违法设障、设置排污口等行为,保障河势稳定、行洪安全及水生态安全,自2013年以来,我们每年都联合相关部门在大汶河流域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特别是在2015年联合徂徕山汶河景区自旧县大桥至颜谢段开展了大规模集中清理行动,彻底清除大汶河河道内的渔网,并由徂徕山汶河景区管委会组建了河道专职管护队伍进行24小时巡查管护,杜绝了该河段违法捕鱼电鱼现象,其他河段也进行了集中打击整治,但由于执法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治理非法捕鱼电鱼存在反弹现象,管理存在一定难度。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结合河长制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河道监管,加大河道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对违法捕鱼电鱼行为进行有效打击,遏制非法捕鱼电鱼行为;二是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拟定于5月底6月初联合相关部门在汶口大桥至汶口2号坝水域组织开展针对非法捕鱼、电鱼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彻底清除河道内非法设置的渔网、地笼;三是建立河道联合执法机制,要求各县(市、区)针对其他河道(河段)的违法捕鱼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整治其他河段违法捕鱼行为,维护河道内良好水事渔事秩序;四是强化河道周边宣传,提高依法管河治河意识,使群众自觉形成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维护河道水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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