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现将市领导、防指成员和工程技术负责人包重点工程、县(市、区)防汛责任制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加强沟通协调,严格落实责任,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附件: 1、市领导、防指成员和工程技术负责人包重点工程、县(市、区)防汛责任制
2 、市领导、防指成员和技术负责人包重点工程名单
3 、市防指成员包县(市、区)责任人名单
附件1
市政府领导、防指成员和工程技术负责人
包重点工程、县(市、区)防汛责任制
为确保防洪工程安全度汛,包重点工程、县(市、区)的防指成员必须高度重视防汛工作,依照《防洪法》和省、市配套法规,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防汛工作。
一、认真组织防汛检查。主动检查了解分包工程和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帮助所包工程解决防汛工作中的困难;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资金等难点问题,做好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二、熟悉各项防汛工程运用指标和预案。包括防汛料物、防汛队伍、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的落实情况,控制运用的主要指标,防御各类洪水的对策及具体步骤;及时掌握工情、险情,落实抗洪抢险的方案、措施。
三、加强信息沟通。对防汛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市防指,并认真研究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四、充分听取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包工程行政负责人在重大问题的决策时,一定要尊重科学,按上级批准的预案执行;在遇有超标准洪水、工程出现险情时,按照《泰安市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认真组织抗洪抢险救灾。
五、严格落实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做到保工程安全,保下游安全、保兴利蓄水;坚持兴利除害两手抓,严格执行各工程的控制运用方案。
附件2
市政府领导、防指成员和技术负责人包重点工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