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水利工程->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 正文

宁阳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2013年度项目信息公开

作者: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来源: 日期:2014-02-10 11:02:21

  一、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发布人:宁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1 、招标条件

  山东省宁阳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2013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经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3]4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宁阳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宁阳县 堽 城镇、东庄镇二个乡镇。主要建设任务为2013 年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4 万亩,分2个项目片,涉及东庄镇6个村、 堽 城镇5个村,其中管道输水灌溉面积2.14万亩、微灌面积0.26万亩,开挖疏浚排水沟79.18公里。

  监理标:为一个标段:对宁阳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2013 年度项目施工和保修期进行全面监理。

  施工标:施工为1个标段:包括(1) 堽 城镇项目区:新打机井26眼,维修配套机井76眼,维修配套提水泵站1座,新建、改建桥涵28座,新建计算机自动化控制工程1处,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5万亩。(2)东庄镇谷堆项目区:新打机井2眼,维修配套机井11眼,新建、维修大口井12座、拦水坝5座、桥涵13座,新建计算机自动化控制工程、风光电提水工程各1处,建设微灌面积0.26万亩、管道灌溉面积0.89万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 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和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3年12月24日~12月28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阳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孟荣华 陈淑青

  联系电话:0538-561091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乔守伟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传真)

  电子邮箱:sdslzb81@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二、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人:宁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