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人民群众食用水产品安全,市水利渔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突出监管重点,保障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专题研究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任务,与各县局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各县、乡、养殖户也逐级落实责任,构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渔用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检查“三项记录”、用药库存、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尤其是休药期制度执行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1家,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责令限时整改。
三是加大水产品监测抽检力度。按照产地监督、市场例行监测任务要求,在养殖产地、批发市场、农贸、超市等地,抽检四大家鱼、鲤鱼、乌鳢、中华鳖等大宗产品和重点品种140批次,对不符合规范的提出整改意见。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培训班、网络、电视等媒体和制发传单、宣传手册、悬挂标语等形式,开展水产品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4000余份,出动宣传人员5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100多人(次)。
五是落实值班和应急预警制度。组织学习了《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泰安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应急处置物资,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为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做好积极准备。(水产处供稿)